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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家長在孩子厭學的時候會考慮休學,那么初三學生厭學怎么辦理休學呢?
辦理流程:
一、學生由于生病原因,經(jīng)校醫(y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休學申請表。
二、院(系)領導審批后,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三、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后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
四、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xù)。
五、學生憑已全部周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yǎng)。
初三學生休學有什么規(guī)定?
一、學生生病不能上學的,家長持區(qū)、縣以上醫(yī)院出具的書面退學證明,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xù)學習的,家長應持相關單位的證明,向學校提出退學申請,經(jīng)學校同意后,報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簽發(fā)退學證明。
二、學生連續(xù)三個月的病假,須辦理退學手續(xù)。在休學期間,學生的學籍將繼續(xù)保持。在休學期間未能恢復的,應憑區(qū)、縣級醫(yī)院出具的證明。在休學期限屆滿前半個月,可以申請繼續(xù)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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